2022年7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出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以下稱《辦法》),堅持安全和發展并重,明確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流程和要求,對規范促進數據依法有序流動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價值和實踐意義,標志著我國數據治理法治實踐走出關鍵一步。 《辦法》是落實數字治理頂層設計的重要配套規章。當前,數字經濟加快高質量發展,完善數字經濟立法頂層設計及配套制度,是推動數字經濟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中國作為負責任的數據大國,積極開展數據相關立法,營造數字經濟發展良好環境。自2016年起,陸續出臺《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基本構建了數據治理頂層法律制度,有效回應數字經濟發展中各類問題。其中,數據出境作為國內外高度關注的數字經濟發展議題,在有關頂層立法中均作出制度安排,明確了總體性要求?!掇k法》的出臺,對數據出境管理中最為重要的“安全評估”手段予以明確,實現了規則性立法落地,是完善數字治理頂層制度設計的重要配套性規章。 《辦法》是促進數字經濟外循環的關鍵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數字技術、數字經濟可以推動各類資源要素快速流動、各類市場主體加速融合,幫助市場主體重構組織模式,實現跨界發展,打破時空限制,延伸產業鏈條,暢通國內外經濟循環。發展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需要以規范的跨境數據流動為基礎,共建共享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格局?!掇k法》以實現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為重要立法目標之一,明確了安全評估的對象、程序、要求、期限等主要因素,通過法治途徑提升產業預期,給予規范指引,有利于數據出境活動的依法有序進行,保障數據安全出境,推動形成數字經濟外循環的重要模式和路徑。 《辦法》是保障國家安全和數據安全的必然要求。從全球來看,主要國家和地區均通過采取多種形式確保數據安全、有序出境。歐盟以“充分性保護認定”為核心,構建個人數據的出境管理制度,以實現保護個人數據的基本價值觀;美國以出口管制、外資安全審查、受控非密數據管理等手段確保重要數據不出境;俄羅斯以數據本地化備份為主要措施,實現數據在境內的存儲。中國依法對數據進行分類分級管理,通過頂層立法對重要數據、個人信息等出境需求,規定了豐富多樣的跨境流動方案。其中,最具特色的就是建立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制度,重點解決對國家安全、數據安全具有重要影響的數據出境管理?!掇k法》以上位法為基礎,確定了安全評估的規則要求,切實保障數據安全,規范數據跨境有序流動。 《辦法》促進全球人類命運共同體共享數字文明紅利。數字文明是數字經濟發展催生的人類發展新階段,應由全人類共同享有其巨大福祉。中國始終堅持發展數字經濟,致力于以開放、包容的姿態,持續積極參與構建全球性、區域性的發展機制,努力將自身數字發展變成與世界各國共享紅利,主動為全球數據治理貢獻經驗和智慧。數字經濟全球浪潮背景下,如何就數據跨境問題達成一致是各方關注的關鍵議題。近年來,中國通過一系列區域性貿易協定,深入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探討數據跨境自由流動議題。2020年11月,中國與東盟10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共同簽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2021年9月,中國正式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2021年10月,習近平主席在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講話中表示,中國已決定申請加入《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掇k法》的出臺,對安全評估的數據出境方式做出明確的制度性安排,將為進一步參與構建上述區域性機制提供重要制度方案。 《辦法》在評估對象、評估流程、管理機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一是在評估對象方面,規定了動態化管理方式?!掇k法》明確以上年1月1日為起點,累計向境外提供10萬人個人信息或者1萬人敏感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者,是需要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對象之一。這一方式避免將在較長期間內達到數量要求的數據處理者均納入評估范圍,為不同時期數據出境需求存在動態變化的中小企業設置了科學合理的條件。二是在評估流程方面,規定了雙層評估的要求?!掇k法》以風險自評估與安全評估相結合,防范數據出境安全風險,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風險自評估是所有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前的必經流程,未對數據的數量、范圍、目的等進行限定。安全評估并非必經流程,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時,才需要向監管部門申報。三是在管理機制方面,規定了逐級分工的要求?!掇k法》明確,數據出境主體應當首先向省級網信部門報送安全評估的申報材料,省級網信部門進行材料完備性查驗后,將申報材料齊全的報送國家網信部門。逐級分工的方式便利了數據出境主體提交材料,優化配置監管資源,提高了安全評估的效率。 《辦法》的出臺,是中國為全球數據治理再次做出的法治努力,必將為中國融入、促進全球數字經濟發展奠定法治基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梢灶A見,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和法治中國建設的不斷深入,中國未來將進一步完善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制度,促進數據依法有序跨境流動。(作者:辛勇飛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所長)(原文標題:專家解讀|中國為規范數據安全出境作出重要制度安排) 
專家解讀|防范數據出境安全風險 保護國家數據安全 專家解讀|數據安全治理的中國智慧
專家解讀|數據出境安全制度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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